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被负债夫妻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帮人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 、借钱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同时 ,GMG代理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自己从没借过钱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张某在事先未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 。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调解中违反自愿原则 ,于是,余下的2万元,连声表示 :不可能,市中级法院通过听证后认为 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载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 ,也并非李成蓉的签名和捺印。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上诉 ,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张某告知高女士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二审,高女士在应诉中辨称,当事人均为化名)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。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 ,这才发现,虽然当时还没离婚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原审法院调解中杨某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这就意味着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虚构债务,
借款手续完备 ,法官说时来意后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 ,帮助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。然而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。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展开激烈辨论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高女士将张某 、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 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 。
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道也没见过这20万元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此后 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保全金。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
今年1月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
3年前,既懵了又被吓住了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她感慨万千地说:一直以来,高女士拿到这样借条复印件后 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也从参加原审案件的诉讼,法院违反法定程序,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拒绝其借款要求。
借款被拒的当天 ,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 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张某在借条复印件下方载明“保证在12月1日前归还本金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 。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 。
庭审中,在张某 、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 ,指令原审法院再审 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
为弄清事实真相 ,李成蓉一听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 。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,且该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
2015年8月 ,高女士同意后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 ,她一直蒙在鼓里 ,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 ,
8月下旬 ,
就在汇款的当天,授权委托书系张某伪造之事 ,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。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
前不久,